新湖社區
老城社區
堂子街社區
去年以來,市司法局積極參與社會治理體制創新,大力推進“社區律師”制度建設,選聘34名律師進駐100個社區,當好法律援助志愿者,開展法律咨詢、法律宣傳,堅持法治思維、法治方式化解矛盾,引導基層群眾依法合理表達訴求。截至目前,社區律師共解答法律咨詢1400余人次,組織法律講座40場次,排查調解矛盾糾紛390余件,穩控信訪老戶2人,引導信訪案件法律程序解決3起,落實法律援助15起,起到了社區“減壓閥”的良好效果。主要做法是:
一、落實保障措施。為打造好“法治社區”,市綜治委專門下發了 《關于在全市推行法律調解工作的意見》,市司法局制訂了“法治社區”的建設標準要求。 2014年,選擇條件基礎好的100個社區全部選派了社區律師,建立了法律工作室,三分之一的法律工作室達到了1-2間專門辦公場所。同時,落實了政府購買法律服務措施,對社區律師發放適當的補貼,保障了工作的開展。目前,全市100個社區基本達到了有場所、有設施、有制度、有人員、有活動的“五有”標準。
二、規范運作模式。在社區醒目位置擺放社區律師公示牌,公示律師的照片、姓名、聯系方式等信息;社區律師每月與社區調解員對接一次,每季度組織一次法律宣傳活動,每月至少調解一件矛盾糾紛,為群眾解答法律咨詢、代寫法律文書、代理訴訟案件,并為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;在社區內開展電話咨詢服務、網絡服務、預約服務、上門服務、律師信箱服務等服務形式,對殘疾人、病重人員、老年人等行動不便的社區群眾,提供上門服務;律師參與接訪、法律調解均不收取任何費用,對代理案件家庭特別困難、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的,一律實行法律援助,做到應援盡援。
三、明確工作職責。社區律師落實“一崗七員”職責,即:社情民意信息員,開展矛盾糾紛排查,了解群眾思想動態;矛盾糾紛調解員,對社區內的矛盾糾紛進行調解,并做到有記錄有案卷;法律援助聯絡員,做好法律援助政策解釋和預審;法律知識宣傳員,定期開展法律宣傳、法律咨詢、法律服務等活動;法律事務指導員,協助修訂、完善社區規章制度,為社區事務提供法律咨詢意見;居民法律訴求引導員,站在法律角度引導當事人依法正確表達利益訴求;基層法治(法治社區)參與員,為黨委、政府決策提供建議,提高基層依法辦事的能力和水平。
四、嚴格考核獎懲。制定《社區律師考核辦法》,量化社區律師全年應當完成的工作量。對社區律師的出勤情況,調解案件記錄,工作環境維持狀況,與社區對接情況等日常工作情況進行不同分值的記錄,年終匯總考核,實行以獎代補。社區律師接受鄉鎮 (街道)、社區和居民的監督,律師與社區實行“雙向選擇”,對不滿意的律師,社區可以申請調整更換。
趙雪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