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在很多商家規定,顧客預定貨物時需要支付一定的定金,待交易完成時,再返還定金。但德州德城區的小張交了定金之后,卻發現自己定的貨物不合適。編后:有話好好說,小事能化了,您說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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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聞稿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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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解說】在一家洗面機銷售處,當事人小張氣憤地向民警訴說了事情的經過。同期:當事人 小張 我定了一個洗面機,之前交了100元定金,今天來取貨,然后他給裝的是2.2的電機,我不知道,2.2的拉不動,然后他說要換3.0的電機,又讓我加錢,我一看這樣,我就說我不要了,讓他們退給我押金,他們就不給。【解說】店家解釋按規定,小張的確是違約了,店家有權扣押他的100元定金。同期:店主 你知道什么叫押金嗎,押金就是你買東西付下的定金,你違約了就不該退給你了。【解說】店主說,自己之所以堅決不退錢,主要還是因為小張的態度讓他實在不能接受。同期:店主:110也是講道理的啊。看你這個態度也不退給你。店主兒子:你把110喊來干嘛,我本來都說明天下午我把100退給你了,就看你這態度也不給你了。民警:你向人家說說好話,是吧。店主兒子:我本來就說有話好好說,這單子都是你簽的,我都說了,要是你態度好一點我明天退給你。民警:那這樣吧,你明天過來吧,跟人家好好商量商量。行吧,他明天過來行吧。店主:沒事沒事,謝謝啊。【解說】是啊,有話好好說,買賣不成仁義在,這事也給大家提個醒,在交付定金之前一定要仔細詢問店家,確保定制的物品是自己需要的,以免再引起類似的麻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