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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主去世 二手房過戶該找誰?
買房,有些人偏愛二手房,二手房有二手房的好處,比如說:它周邊的配套一目了然,房子裝修省去很大一部分開支,等等吧。德州的邱先生經過精挑細選,購買了一套二手房,邱先生的人雖然住了進去,房子的戶名卻不是自己的。
2011年,邱先生通過房屋中介花費50萬元,購買了一套二手房。雖然當時并沒有房產證,但是房主承諾,房產證下來后,將會第一時間給邱先生辦理過戶。
邱先生:“2014年給咱的通知,物業給咱打電話說辦理房產證,咱就趕快找中介,這時候中介說了,找不到人,我們就開始打聽。”
打聽不要緊,邱先生這一打聽,才知道事情出了變故。
邱先生:“中介就說了,他說你這個房子,出現問題了,我說出現嘛問題你說就行,他說這個房主啊,人已經去世了,一個突然的疾病去世了。”
房產證可以辦理,房主卻意外去世,邱先生找到買房時委托的那家中介,希望通過中介盡早將房產過戶到自己名下。
中介:“(房主)急于賣掉這個房子,把這套房子賣掉之后給他的對象治病。邱先生:你不能這么說啊,我當時買房子的時候,你可沒有告訴我這個情況啊。”
促成交易后,房屋中介向邱先生收取了一定的中介費用。如今房產卻因房主突然去世而不能過戶,這可咋辦呢?
中介:“只能說找到這個女房東,他出面之后,就能辦理過戶手續。”
房主去世后,他的妻子張女士作為繼承人,應當能夠將房產過戶到邱先生名下,但是自打丈夫去世,這位女主人也不見了蹤影。
“當時是這個夫妻一起按的手印,也相當于交易成功了。”
邱先生:“就是咱想盡了各種辦法都找了,就是找不到。消失了,跟人間蒸發一樣。”
買房時,房產證還沒下來,如今,房產證可以辦理了,房主卻因疾病突然去世。
邱先生的人雖然住在里面,這套房卻署著人家的名。遺產繼承人如今蹤跡全無。這房,到底該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,讓邱先生實至名歸,踏踏實實的住自己的房子?
繼承人沒了影 房屋涉及經濟糾紛
買房時,房產證還沒下來,如今,房產證可以辦理了,房主卻因疾病突然去世。
邱先生的人雖然住在里面,這套房卻署著人家的名。遺產繼承人如今蹤跡全無。這房,到底該如何過戶到自己名下,讓邱先生實至名歸,踏踏實實的住自己的房子?
邱先生:“咱現在雖然住進來了,但是咱現在住的不安心。”
房屋未過戶,邱先生的擔憂不無道理,就在前幾天,他接到銀行打來的電話。
邱先生:“他有一個四戶聯保的貸款,另外三戶人把死的這個人起訴了,然后法院把這個房子的手續封了。”
得到銀行的消息,邱先生更加寢食難安,只得再次找到房屋中介。
中介:“我們有個違約責任,我們有個丙方的責任,你可以看一下。”
通過中介簽署的房屋買賣合同上,清晰的寫著中介一方的責任為:代辦房屋產權過戶,貸款,房屋交割等相關手續。在甲乙雙方遇到爭執時,予以見證協商。那么,房屋交易最終未能完成,中介是否也有責任呢?
中介:“我們不能說是沒責任,我們的責任就是協助著小邱我們去找這個房東,我們也去過派出所,去過法院。”
繼承人不知去向,房屋又涉及經濟糾紛,邱先生與王經理找到當地派出所。
警察:“并不是說人家是詐騙,錢也交了就是沒過戶。”
邱先生說明來意后,想讓民警幫著找到張女士。
警察:“你除了這個事,萬一有其他事呢。人家個人信息你能隨便查嗎。家里人聯系不上,也不能給你隨便調查信息啊。”
由于未能達到立案條件,公安部門也不能為邱先生調查張女士的去向。
警察:“這個不能給你隨便查。”
“那怎么辦才能給我們查呢?”
“只有讓他的家人來所里報案才行。”
本來是一宗簡單的房屋交易,如今卻因房主的突然去世,橫生出這么多枝節。但是不管怎么說,邱先生的錢,是實實在在的花了,如今遇到這種境地,該如何維權才好呢?
房產過戶 還得走司法程序
本來是一宗簡單的房屋交易,如今卻因房主的突然去世,橫生出這么多枝節。但是不管怎么說,邱先生的錢,是實實在在的花了,如今遇到這種境地,該如何維權才好呢?
中介:“邱先生現在出現這個事,感到很詫異,說實話我們也是受害者,我們光因為這個事情,也跑了好長時間。”
收取了中介費,卻沒能最終促成交易,王經理稱,他干了6年房屋中介,這樣的事,還是頭一次。
中介:“我們如果說這個房子是假的,或者我們沒有把房子交給小邱,那么我們有欺騙的性質。但是我們都是按照程序來做的。”
房屋中介是否也要承擔一部分責任,邱先生又該如何維權呢?對此,幫辦咨詢了律師。
周律師:“因為是他起草的合同,肯定會對他(中介)進行保護,但是丙方這個確實也有問題,就是他的這個產權并不清晰,他明知道法律規定的限制性流通的房屋。中介仍然以這個房屋進行交易,所以中介也是有責任的。”
邱先生能否順利過戶這套房產,周長鵬律師在了解事情經過后,給出了自己的一些觀點。
周律師:“由于孫先生和張女士還有其他的債權債務,就導致了這個房屋被法院查封,那么,被法院查封的這種房屋呢,實際上又陷入了一個限制流通的狀態,如果現在再進行房屋所有權的債務轉讓,就已經是非常的困難了。”
那么,對于這樣一個復雜的房產糾紛,有什么好的辦法解決嗎?
周律師:“我的建議呢,還是盡快的到法院去起訴,由于進行法院的審判,形成了這種債權,有司法強制力,有了這個債權憑證之后,有利于實現將來可能實現的權益。”
找不到房主,只能走司法程序來維權,周律師表示,由于涉及其他債權人,邱先生要想維權可能要頗費周折。
購買二手房,還是要擦亮眼睛,考察房產證,了解房主債務情況,或者做些抵押,擔保,都是很有必要的。邱先生的房子何去何從,還要看法院的判決。